消费经济学会是由我国从事消费经济学研究相关工作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教育部,注册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民政部,挂靠指导单位是西南财经大学。
2008年11月,在湖南长沙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消费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西南财经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被推举为消费经济学会主要筹备发起单位,着手学会的各项筹备申请工作。2014年2月,民政部下发《关于消费经济学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14]42号)。2014年8月,消费经济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湖南湘潭召开,通过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和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推举了法人代表。
2015年7月7日,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关于消费经济学会成立登记的批复》(民函[2015]219号),“决定准予消费经济学会成立登记”,并核发消费经济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证字第5072号)。2016年8月,民政部核发消费经济学会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100000717841317X。
2019年11月,消费经济学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学会理事、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主要领导成员。2023年11月,消费经济学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学,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学会理事、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主要领导成员。
消费经济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工作融入本会运行和发展全过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居民消费增长战略及政策,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费经济理论,推进消费经济学学科发展,提高消费经济理论研究与教学水平;研究与宣传国家消费政策,促进政府有关部门扩大消费需求政策的科学制定与贯彻执行;开展消费教育,维护消费者权益,以理论联系实践的研究成果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2020年5月份,消费经济学会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宣部确定为“重点联系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2020年9月份,学会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全国消费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和“全面小康时代新兴消费力发展研究”,双双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批准立项资助。2020年12月份,消费经济学会荣获“国家社科基金优秀社科学术社团奖励性补助”。消费经济学会着力打造主办的“全国消费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20、2021、2022、2023年连续4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会议类主题学术活动立项资助。学会已经连续荣获2020-2021年度和2022-2023年度两个批次的国家社科基金优秀社科学术社团奖励性补助。该优秀社科学术社团奖励性补助由中宣部社科办和国家社科基金综合评定,在150家“重点联系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中仅有50家社科学术社团获此殊荣。
学会名称:消费经济学会
英文名称:China Consumer Economics Society
简称:CCES
消费经济学会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书刊编辑、咨询服务、教育培训
学会地址:四川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楼806
网站:zgxfjjxh.swufe.edu.cn
(更新于2023年11月)